黄威,辽宁省沈阳市人,研究员(正高级),经济学博士,艺术学理论博士后。从事中国当代社会文化和文化经济、文化政策研究十余年。主持和参与课题近五十项,出版著作三部,参与完成著作一部,发表各类文章三十余篇,三次获省部级以上学术成果奖。多次参与国务院、中宣部、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重大文件的研讨和起草,其中作为重要成员参与起草的文件《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,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实施意见》于2015年7月1日,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通过。
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文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
公开发表《文化资本与公共文化论》等著作3部,参与著作一部《公共经济学》,在《学习与探索》、《中国文化产业评论》等学术期刊发表《文化资本、工具理性与公共文化服务》、《国有文化经济战略性调整研究》等各类文章三十余篇,先后主持和参与重点研究课题近五十项,其中主持课题十余项,包括《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方略研究》、《电影产业投融资体制及财税机制研究》、《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研究》等,参与研究课题包括《广播影视国有资产监管研究》、《我国广播影视财税政策研究》、《广播影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研究》、《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发展十三五规划》等三十余项,三次获省部级以上学术成果奖。多次参与国务院、中宣部、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重大文件的研讨和起草,其中作为重要成员参与起草的文件《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,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实施意见》于2015年7月1日,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通过。
发表的学术论文先后三次获省部级以上学术成果奖。论文《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》获国务院国资委中国企业改革研究会优秀改革研究成果二等奖。论文《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研究》获第十一届中国广电协会学术论文二等奖。论文《滇中调水工程水市场和水价研究》于2010年12月16日获颁第五届薛暮桥价格研究奖,该奖项是我国价格研究领域的最高奖项,每三年评选一次。